说到这里,唐肆又笑起来,问她:“但我没想到做个坏学生,还挺招蜂引蝶的。”
“宋意,女孩子,都会喜欢我这样不着调不正经的痞子么?”
他很平静,眉眼细致,歪着头看她,唇边染着笑,男人一双深情的桃花眼,大抵因为这双桃花眼,他每次看人,都让人觉得像是一场缠绵的吻。
明明是这样的氛围,宋意被他看得耳朵有些发热。
读书时,在街头倚在路灯下漫不经心抽烟的少年,身形修长,痞帅撩人,野性冷戾,却会在看自己女朋友时满目温柔。
哪个女孩子不会幻想?不会喜欢?
宋意敛下眉目,抿唇:“是喜欢你的皮囊吧。”
好看的皮囊,再加上过硬的实力,好的人品,三观,谁都喜欢。
痞坏的男人,带着几分野,几分沉敛,最叫人欲罢不能。
唐肆似乎听到想要的答案,笑容更深:“是吧?我起初也这么认为,长得好看的确有一些优势,但这并不妨碍你仍旧会经历灰暗的人生。”
“在学校,听过很多黑暗的案例,共情太强,会沉入其中,走不出来,共情太弱,不会成为一个好警察。所以得综合得调整。”
“渐渐进了部队,那是第一次在教官带领下去做任务,可我没能回来,我救了一个人,也因此被扣住,日子暗无天日,心理生理,都有折磨,最后跑出来,回去部队,又被部队惩罚,他们说我胡说八道,说我逃兵。”
唐肆笑了笑:“我无所谓了,反正不好听,不入流的话我听的最多。”
“我找我活下来的意义,或许是保家卫国,为了那些刚刚出生不谙世事的孩子不经历我这样的童年黑暗。”
“我拼命,不要命,特别累,渐渐的也当了队长。”唐肆:“一两年里,刀山火海里不要命的滚了数十遭,次次都是捡了一条命回来,迎来了战功累累,满身殊荣,受人敬仰。”
“我想,我找到了活着的意义了。”
宋意看着他,语气很小声:“然后呢……”
“然后……”唐肆语气淡淡:“一次任务里,这些陪我满身殊荣的所有人都离开了我,只剩一个。”
宋意心脏一紧,血液都仿佛被凝固。
而他没有说具体的,只是云淡风轻的带过,继续说:“我和剩下的这个人,被安排去做卧底。”
“他最后牺牲了。”
“但行动仍在继续,这个行动,只有一个人知道,千钧一发之际,我联系他,但他……放弃了我。他舍弃我,就意味着没人会相信我,意味着走投无路。”
“我以为那次我会死了呢,命大,跑出来了。但他们不录用我了。”唐肆垂下眉目,轻笑:“会觉得,我是敌方派来,且不干净。”
唐肆当队长,被很多人信任,那些人没了,这是意外,他恨不得死的是自己。
他学着信任别人,忠心耿耿,抛头颅洒热血,却成了被舍弃的。
卧底。
光是这两个字,都饱含了太多阴暗事件。